日前,北京開元名都大酒店駐店總經理舒東紅向媒體反映,開元旅業集團有限公司在京投資的北京開元名都大酒店,被房產開發商惡意停電近兩年,損失巨大,且近千名職工被迫下崗,給社會穩定帶來極大隱患。
據悉,2006年11月24日,開元旅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北京開元名都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開元”)通過政府招商引資與北京市天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天楓”)簽訂了《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》,購買菜市口東片危改B座公建1棟1-17層酒店及-2層車庫,物業面積4.8萬平米,合同價款約4億元。合同簽署后,“開元”按合同約定向“天楓”支付了前三期合計3.07億元的合同價款,并投資近3億元將此項目改造成為一家五星級的豪華商務酒店。酒店自2008年試營業以來,成為北京市原宣武區對外接待和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。
舒東紅拿出大量文字資料及證據介紹說,根據合同約定,“天楓”應在2008年底為“開元”辦理房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,但由于“天楓”未繳清稅款,使“開元”無法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的過戶。為此,“開元”通過宣武區人民政府的協調,同意以借款方式幫助“天楓”繳納部分稅款,共同推進“兩證”辦理。但“天楓”又提出要變更合同付款期限,提前支付剩余的1億多元的合同價款。考慮到“天楓”的履約能力,“開元”未答應“天楓”的這一要求。于是,“天楓”就以配電室維修為名,多次切斷酒店照明電力供應,企圖用這種方式迫使“開元”屈服。雖“開元”多次要求當地政府給予協調,但“天楓”屢屢出爾反爾,并通過關系阻止政府部門對此進行調解,甚至不僅要求提前付房款、代繳其所欠稅款,而且還提出所簽合同售價低,需上調售價等更加無理的要求。
“天楓”見這些無理要求無法得到滿足,就從2009年5月起再次以檢修名義,完全切斷酒店的電力供應,還以“開元”違約為由,于當月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,要求解除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。2010年1月,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雙方合同作出公正裁決,駁回了“天楓”全部仲裁請求,依法裁定:“開元”沒有違約,合同應依約履行。
記者又向舒東紅征詢有關情況,據他反映,根據仲裁結果,“開元”在2010年2月再次要求“天楓”按雙方合同履約,恢復供電,移交物業管理權,為“開元”辦理房產證、土地證。而“天楓”又向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銷仲裁的申請。
舒東紅無奈地說,由于“天楓”拒絕履行合同,惡意停電,使北京開元名都大酒店停業至今,近千名職工被迫下崗。面對巨大損失和種種困難,“開元”已于2010年8月26日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新的訴訟請求,請求上海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“天楓”盡快根據合同約定,為“開元”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的過戶手續、移交整個項目的物業管理、恢復電力供應等。然而近期,“天楓”又以拒絕接受并蓄意退回仲裁材料的手段,消極應訴,阻撓上海仲裁委員會按期開庭。
他告訴記者,綜觀上海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、以及雙方提供的材料,可以看出“天楓”所反映的情況顛倒黑白,其目的就是想阻礙雙方2006年簽署的合法有效的售房合同的履行,最終逼迫“開元”同意其毀約行為,達到提高合同售價獲取房屋的市場增值差價。
北京開元名都大酒店一些員工氣憤地表示,“天楓”先是背棄雙方約定,別有用心地提起仲裁;又在仲裁敗訴后,拒絕履約,后進一步提出了撤銷裁決的申請;現“天楓”更是蓄意退回仲裁材料,拖延司法裁決.....這一系列行徑均是以嚴重損害“開元”的合法權益、破壞交易安全為代價的,“天楓”拒絕供電等違約行為,使得“開元”從2009年5月起被迫停業。時至今日,“天楓”的行為,已造成“開元”投資、經營等損失巨大,近千名職工的被迫下崗,也給社會穩定帶來極大的隱患。
這些員工認為,公正的法律應當保護任何公民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,應當懲治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。只有這樣,才能有效地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正常運行。
據了解,已有數名全國人代表聯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緊急反映此事,希望有關司法部門和仲裁機構,排除干擾,盡快依法審理此案,讓近千名職工早日重返勞動崗位。(中國經濟網)